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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27254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272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27254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272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26〕2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
    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6〕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广西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积极应对危机挑战,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就业体制机制,推动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201.83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5%;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良好态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293.21万人;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3.46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880.9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99.03万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1.5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9.9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完成情况

    指标

    “十四五”

    规划目标

    “十四五”

    完成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75]

    [201.83]

    城镇调查失业率(%)

    <6.8

    5.5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50]

    [163.46]

    其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万人)

    [≥5]

    [5.35]

    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45]

    [93.28]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79]

    [199.03]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7

    10.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81.5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9.91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6

    100

    注:[]表示5年累计数,其他为2025年末数据。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对就业稳定带来不确定影响。广西就业工作面临全龄就业人口就业、“家门口”就业需求提升和灵活就业形态比重进一步增加、人工智能赋能转型等新形势新挑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同时,广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高水平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力发展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高地,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注入强大发展动能。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树牢管产业就要管就业、促消费就要促就业、上项目就要扩就业的大就业观念,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围绕就业领域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主要矛盾,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30年,就业保持总体稳定,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成效,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城镇新增就业18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在5.5%左右,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就业环境更加公平。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体系进一步健全,促进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得到有效治理。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二、三产业就业占比稳步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就业占比稳步提高,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人岗匹配更加高效。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塑造,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合理,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扩能提质,劳动力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显著提高。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保持总体稳定,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专栏2 “十五五”时期就业主要目标

    指标

    “十五五”规划目标

    属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80]

    预期性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

    预期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00]

    预期性

    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

    ≥3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2

    约束性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

    约束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

    约束性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7

    约束性

    注:[]表示5年累计数。

    第二章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构建全域协同大就业格局

    第一节 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目标

    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高质量发展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完善政策支持、公共服务、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监测预警五大体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健全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

    第二节 强化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

    根据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财政、货币、产业、消费、投资、贸易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资于人力度,注重支持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增收、社会保障。

    第三节 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慎重出台对就业有明显收缩效应的政策。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将吸纳就业情况作为投资项目建设的重要参考。加强事中事后监测评估,跟踪监测分析用工变化、岗位增减、失业风险等情况,动态优化调整政策和项目。加快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就业影响前置评估、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持续跟踪人工智能应用渗透、岗位创造替代、技能需求变化等情况,加强相关劳动关系风险联合应对。

    第三章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打造数智就业新路径

    第一节 强化人工智能就业创造效应

    实施广西人工智能促进就业行动,加快开发和培育人工智能创造的新职业、新岗位。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经济带、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等重大平台,推动各类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等深度融入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同步赋能文旅、农业、物流、跨境电商等领域场景融合应用,培育更多人工智能场景开发、技术研发、技术落地应用等新职业、新岗位。支持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工作形态,培育人工智能就业增长点。发挥人工智能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作用,挖掘传统领域数智化就业机会。

    第二节 稳妥应对人工智能替代风险

    推进新技术应用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协同发展,减少新技术应用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冲击。支持高校、技工院校优化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适应广西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大规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及转岗培训,动态更新培训内容,合理增加培训时长,支持劳动者按需参加人工智能通识、数字技能、智能设备运维、数据处理、数字化运营等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稳定性与转型能力。针对技能提升困难、转岗难度大的劳动者,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强化托底帮扶。对吸纳失业转岗人员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社保补贴政策。

    第三节 推动“人工智能+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在高校、产业园区、集中居住区等场所布局智能就业服务终端,推动“人工智能+就业”服务场景应用。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探索建立跨境就业智能服务平台,支撑广西面向东盟就业合作。

    专栏3 实施广西人工智能促就业行动

    1.人工智能就业岗位创造计划。围绕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和文旅、农业、物流、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支持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人机协同应用场景落地,依托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和新增用工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扶持、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到2030年,累计挖潜开发人工智能相关新岗位2万个以上。

    2.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培训计划。加强校企联合培养,将人工智能通识与技术技能纳入教育培训体系。聚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发展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技术技能提升行动,分类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到2030年,累计培训5万人以上。

    3.“人工智能+就业”赋能增效计划。深化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建设,融合前沿智能算法技术,对求职者精准画像,实现岗位智能匹配,并推动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景落地应用。延伸智能化基层服务网络,在社区、乡村基层配置服务终端应用,帮助劳动者在“家门口”享受服务。

    第四章 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第一节 推动产业就业协同机制改革

    健全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在重大产业规划编制、产业扶持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量稳就业工作,推动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同向发力、高效衔接。稳定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规模,稳定传统制造业就业基本盘。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围绕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业就业吸引力。

    第二节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费优惠、社会保障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扩岗增招专项行动,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桂在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强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

    第三节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新格局

    以就业协同融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区域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依托打造平陆运河经济带,大力发展运河就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向海经济,着力构建“一轴牵引、两翼联动,陆海统筹、全域向海”总体布局,发展壮大海洋产业,加强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向海经济创新,打造向海经济发展就业新引擎。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打造辐射粤桂的区域性就业集聚区。支持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

    第四节 加强面向东盟的就业交流合作

    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临港制造、海洋经济等领域,在沿边临港地区培育服务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集群,围绕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园区集聚产业、产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依托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跨境文旅、边境加工制造等,创造培育一批新就业岗位。支持边境地区发展面向东盟的兴边富民特色产业,促进边民就业创业。畅通跨境人员流动渠道,落实好国家优化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持续推进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合作。

    第五节 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

    顺应消费升级、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生育等需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积极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开发技术研发、工程应用等专业岗位。创新商文旅体融合服务模式,丰富高品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开发更多文旅体育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发绿色新职业,推动绿色发展与就业扩容协同增效。健全城乡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发展健康管理、营养指导等新职业,扩大养老托育就业规模。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吸纳更多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

    专栏4 实施就业岗位扩容工程

    1.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计划。做好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支持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就业服务站点,及时提供“一对一”和“点对点”就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2.数字经济促就业计划。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职业,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做好数字转型中的岗位挖潜、职业转换。

    3.文旅体育促就业计划。引导演艺娱乐、游戏动漫、网络文学等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赛事经济、文旅经济高品质发展,促进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带动更多就业创业。

    4.绿色发展促就业计划。积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等绿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绿色新职业,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

    5.银发经济促就业计划。围绕银发经济发展,开发养老服务等相关就业岗位,支持和引导高校、职业院校增设银发经济相关专业,开展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加强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6.家政服务业促就业计划。以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医疗护理等多元化家庭服务需求为牵引,推动家政服务业职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有影响力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打造一批广西特色家政劳务品牌。

    第五章 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兜牢民生就业底线

    第一节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健全高校毕业生政策激励、服务保障、困难兜底、权益维护等全链条就业支持体系,形成市场政府结合、校内校外衔接、就业创业协同的工作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来桂留桂返桂就业创业服务,因地制宜制定青年人才引育留用政策。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挖掘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潜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统筹空岗资源,稳定高校毕业生招收规模。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推进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推动“职达校园”人社就业服务站提质升级。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行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宏志助航计划”和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对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强化登记失业青年就业服务。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鼓励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

    专栏5 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提升计划

    1.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和职业体验计划。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开展求职能力实训,组织入企参观、跟岗锻炼、短期体验等活动。

    2.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加力募集科技类、技术类、管理类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实践经验和就业能力。

    3.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推荐”一体化服务,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

    4.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建立健全覆盖登记失业青年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激发青年就业内生动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节 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

    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工创业园提档升级,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深化区外和区内劳务协作,培育“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拓展粤桂等省际劳务协作。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点对点”送工等系列服务行动,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产业集聚城市及重点园区转移就业。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持续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就业扶持,在安置区周边建设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限制,保障外地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专栏6 实施农村劳动力稳岗兴业计划

    1.实施农村劳动力增收促进行动。引导农村劳动力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等新业态,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合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2.常态化就业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将常态化就业帮扶纳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一体推进、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吸纳就业3.5万人以上。

    3.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聚焦民生需求、新质生产力及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创建劳务品牌50个,新认定培育自治区劳务品牌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单位)50个、专家工作室50个,开展劳务品牌相关培训50万人次以上。

    第三节 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优化安置流程、拓展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落实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持续打造功能完善的线上就业服务平台,举办退役军人招聘活动,精准推送岗位信息。鼓励国有企业招录退役军人,引导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进退役军人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落实退役军人创业贷、创业担保贷、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

    第四节 做好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实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就业服务等联动办理、集成服务。强化就业援助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协同衔接。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就业困难群体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深入实施“金凤”计划—八桂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打造“政校企社”四位一体的妇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健全残疾人就业促进机制,落实好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举措。

    第六章 优化现代化人力资源供给,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第一节 持续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完善动态调整高校、技工院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加快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职业教育、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深化技工院校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提升计划,提高技工院校总体办学水平。加强人力资源供求分析,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为企业用工、劳动者参加培训提供精准指引。

    专栏7 实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

    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广西“双高计划”,重点升级人工智能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特色专业群,打造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50个左右、优质中职专业100个。实施职业教育分层分类发展工程,力争职业本科院校数量实现突破,新增一批职业本科专业。

    2.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工程。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与重点产业布局精准适配,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优化专业设置。

    3.实施技工院校提升工程。推进技工院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组建自治区级技工教育联盟10个。遴选培育优质技工院校15所左右、优质专业100个左右、优质课程200个左右、学科带头人200位左右。

    4.职业教育开放合作与品牌建设工程。升级举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大会,鼓励高校自主建立更具活力的教育联盟、产教联盟。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职业院校结对合作。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职业教育院校和专业,支持职业院校与东盟国家院校共建教育标准,提升广西职业教育的区域影响力。

    第二节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构建行业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培训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促进、就业导向与产业需求统筹兼顾、培训效果与技能评价提质增效的原则,统筹用好各部门培训资源。将人工智能相关职业技能纳入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结合新质生产力培育、“一老一小”服务等需求,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创业需要,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促进培训与就业全链条协同联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人才培育体系,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规范建设企业实训基地。深化与东盟国家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建设中国—东盟人才资源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持续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专栏8 高质量人力资源培育工程

    1.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实训基地,指导建设一批市、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以及汽车、机械、化工、钢铁、能源等传统领域建设一批企业实训基地。

    2.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设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25个、自治区级国赛精选项目集训基地25个。

    3.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每年开展先进制造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传统产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低空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交通运输领域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养老托育领域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

    第三节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强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工作,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支持链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推进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分类目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办好广西技能大赛、农民工技能大赛等。

    第七章 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第一节 拓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

    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网络货运、直播电商、线上生活服务等行业发展,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非全日制就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畅通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其参加职称评审、职业技能评价。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

    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建设综合性、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零工市场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岗位匹配、培训信息推介、权益维护指引等服务。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建设,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友好场景建设。

    第三节 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监管机制,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落实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办法。实施劳动报酬权益保障计划,落实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平台薪酬支付监管,督促平台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依法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行为。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推动企业广泛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专栏9 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提升计划

    1.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常住地平等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子女义务教育、就业公共服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加强社会保障。按国家统一部署,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

    3.加强调查统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制度,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构建平台报送、大数据监测、政府调查相结合的多元数据统计调查体系。

    第八章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打造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基层网点。强化数智赋能服务支撑,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搭建全区集中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创业平台,构建跨领域、多维度就业大数据资源体系。持续打造“就业暖心·桂在行动”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组织“小而美”、“专而精”的招聘活动。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力度,实行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员制度。

    专栏10 高品质就业公共服务供给行动

    1.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各级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就业服务站建设,加快就业公共服务数智化转型,优化全区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就业创业平台功能,推进信息集聚、功能集中、服务集成的“数智”工作新模式,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智慧化。

    2.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行动。因地制宜建设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聚焦高校、产业园区、集中居住区、城市商圈、交通枢纽、区外劳务主要流向地等六大重点区域,依托交通枢纽、银行邮政网点、超市便利店、快递站等共建联建一批基层就业服务网点。

    3.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计划。培育高质量职业指导工作室,加大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供给。开发一批就业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课程,培养一批就业公共服务专业人员。

    第二节 健全创业服务机制

    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分类推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组织重点群体创业者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和运营。开展“源来好创业”活动,举办广西创业大赛、农民工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推广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

    专栏11 构建优良创业环境计划

    1.创业孵化载体升级工程。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对接东盟的跨境创业孵化平台,吸引东盟国家青年、跨境电商创业者入驻。升级创业孵化平台、农民工创业园等载体,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就业工厂)、零工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打造一人公司(OPC)创业社区。

    2.重点产业创业支持工程。围绕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引入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供“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

    3.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工程。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补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场地租赁补贴、税费优惠等政策。开展农村创业项目技术、融资、营销渠道等对接交流,培育更多乡村创业主体。

    第三节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提升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围绕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动合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档升级,大力引进头部与特色人力资源企业,形成一批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领作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加强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的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推动资质互认、服务互通、数据共享。拓展向海经济、临港产业、绿色产业、银发经济、家政服务等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强化行业监管,打造广西特色人力资源服务场景。完善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评价体系,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专栏12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计划

    1.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业态发展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探索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为用人单位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

    2.人力资源服务融合发展计划。探索推广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经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先进制造、康养托育、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平台建设计划。发挥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领作用,在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沿边临港产业园区新建一批自治区级产业园与特色集聚区。推进园区智慧化升级,集成招聘、培训、测评、外包、政策兑现等功能,构建“一站式”产业人才服务枢纽。

    4.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标准化星级评定,拓展诚信结果运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称评价应用场景。

    第九章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就业质量提升

    第一节 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加强就业性别歧视治理,保障妇女合法就业权益。完善就业歧视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一口受理、分级处置”渠道,规范“接诉—核查—调解—反馈”全流程管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约谈机制。加强反就业歧视普法宣传和引导,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第二节 促进城乡居民稳定增收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改进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持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工资支付保障。按照国家部署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完善小微创业者和低收入群体扶持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第三节 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各方积极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与职工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基层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协调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延伸。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挥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益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作用,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提供法律支撑。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智慧监管,推动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多元处理体系。推行“线上调解+远程仲裁”服务模式,优化边境地区、偏远县域仲裁服务供给。

    第四节 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国家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部署,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持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巩固提升自治区级统筹水平,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医疗互助等发展。完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健全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快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第十章 加强就业监测预警,防范化解重大就业风险

    第一节 构建全域协同就业监测体系

    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跨部门就业失业监测协同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完善新就业形态统计分类标准。对北部湾经济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产业带、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人工智能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常态化监测,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分析预警,提高就业形势预测预警能力。

    第二节 加强就业形势研判与风险应对

    强化对失业风险的动态评估和分级响应,整合多方资源,定期围绕就业领域重大问题、热点难点开展会商研判。健全失业风险应对处置机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风险等级,提前研究制定分层分类的风险应对预案。健全失业人员保障体系,持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持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企业稳岗、支持技能提升等政策效能。加强就业信息安全管理,守牢就业数据安全底线。

    第十一章 强化实施保障,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和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部门促进就业工作责任,构建大就业格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形势变化、就业任务需要以及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为落实就业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将本规划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到年度指标体系并做好年度间平衡,适时开展规划评估,确保规划既定目标高质量完成。全区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广西发展全局,将就业工作纳入战略布局高位推进,统筹各方资源、系统协同发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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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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