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0: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让人民评价——久久为功惠民生”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陆洪鸣,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玉红,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春柳,介绍广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杨森清主持。
广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6年5月29日10: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陆洪鸣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朱玉红 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胡春柳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持人:
杨森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10:00
杨森清: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举行的是“让人民评价——久久为功惠民生”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主要介绍广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陆洪鸣先生,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玉红女士,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春柳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陆洪鸣先生作介绍。
10:01
陆洪鸣: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广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推进家庭强基、教育固本、法治保障等各项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凝聚家庭合力,守住未成年人保护第一阵地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也是培养健康人格的关键场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高级法院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阵地。自治区教育厅开发建设广西家长学校网上平台,上线37期140门家庭教育课程,点击量累计超过150万人次,有效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自治区妇联聚焦阵地建设,推进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基层网点建设以及“八桂家教直通车”“五进五送”等活动,向广大家庭送去专家巡讲、亲子活动等服务5500余场,惠及61万多名家长和儿童,实现“推门可见、服务可感”的零距离家庭教育指导。全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审判全流程。对于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依法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2025年,全区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675份,依法撤销61名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以司法刚性推动家长“依法带娃”责任落到实处。三家单位坚持“资源共享、同向发力”,2025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教育日,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合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在新华社平台举办全区法院家庭教育主题德育宣传活动,并发布6个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启动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救助项目,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10:04
陆洪鸣:
二、聚焦教育固本,夯实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根基
教育是立国之本,让孩子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关乎国家与民族长远发展的民生大事。对此,自治区教育厅严格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工作责任,确保控辍保学持续保持“动态清零”。2025年,教育厅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710所,规划新增学位7.51万个,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实现学有所教一个不少,特别是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筑牢教育公平的底线。在做好学校教育主阵地的同时,注重凝聚社会合力,自治区高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2026年,开展关爱帮扶涉诉困境未成年人试点工作,重点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家庭开展摸排,为涉案及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成长陪伴、法律救助等,努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辍学现象。
三、强化法治保障,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法治的坚实保障。三家单位立足职能,精准发力,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防线。在有法可依方面,自治区妇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合17个区直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同时联合12个区直部门出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项措施,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在严格执法方面,自治区教育厅聚焦校园主阵地,印发《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工作规定》,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选优配齐10462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实现全覆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发现学生遭受侵害、监护缺失等情况时,第一时间核实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实将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实到教育教学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在公正司法方面,广西法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拐卖、拐骗、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予以严惩,在定罪量刑上体现“从重”导向。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区法院从2024年12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项行动,以及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5年,全区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30.6%,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各位朋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不仅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希望所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妇联、教育厅将始终坚守职责、协同发力,切实守护广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八桂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10:09
杨森清:

感谢陆洪鸣先生的介绍。现在欢迎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10:09
当代广西杂志社记者: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妇联组织如何联动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

朱玉红:

感谢记者提问。未成年人保护与每个家庭密切相关,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前段时间,自治区妇联联合17个区直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推动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我们还联动自治区高级法院、教育厅、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等部门,推进“护蕾阳光行”预防性侵害女童行动,常态化开展防性侵、儿童性教育专题宣讲,引导监护人依法依规履行监护职责,着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接下来,我们将加强多部门协作,从“源头预防、打击犯罪、关爱帮扶”等方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方面是积极推进《广西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进程,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面是继续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动,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同时,我们将用好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婚调委(调解室)等维权阵地,创新开展“运河巾帼服务站”“桂姐姐爱心小屋”和“巾帼护童 法治同行”等巡讲服务活动,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维权关爱服务。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10:12
法治日报记者:针对“法治进校园”可能存在的与正常教学安排协调难度大、增加一定组织负担等问题,请问自治区高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能够更好地兼顾教育效果与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谢谢。

陆洪鸣: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要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在此背景下,自治区高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模式,旨在为学校减负的同时,通过生动有趣的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编绘了广西法院少年审判普法漫画手册,由接力出版社出版,该漫画手册一套共5册,以我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蓝本,以防范校园欺凌、毒品犯罪、性侵犯罪、电信诈骗等为主题,采用漫画形式呈现内容,以案释法、以画普法,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青少年易懂、乐学、善用的普法内容,让青少年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二是开展“壮志少年”法治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依托“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每周六10时至22时定期推送活动,自2026年3月上线已开展12期。活动紧扣防范校园欺凌、毒品预防等内容,该活动将法律知识点转化为趣味问答,并配套法治文创产品作为激励,有效激发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热情,推动法治教育从“被动接受”向“主动探索”的有效转变。
三是鼓励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开展沉浸式普法,发挥全区法院1530名法治副校长和103个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把法治宣传从“走进去”变成“请出来”。如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托柳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在暑期开展“我是法治宣讲员”“法治、环保传播小先锋”等主题的法治夏令营。通过发布线上开营征集令,组织青少年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等,让青少年在真实情景中学习法律知识、涵养法治精神。
未来,我们将继续深挖本土司法资源,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防线。谢谢。
10:15
央广网记者:请问当前广西将从哪些关键环节持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切实筑牢师生安全防护屏障?

胡春柳: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自治区对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持续保持全区校园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良好态势。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明确任务清单,我们制定了强化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学校政治安全、规范管理、安防建设、学生欺凌暴力与非正常死亡风险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专门学校建设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数据信息共享联通9大重点任务、26项具体措施,实现了对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强化制度设计,我们突出三项创新:一是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学校“各级联动、三体协同”的治理模式,明确三方职责分工,实现责任链条闭环管理;二是健全自治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每半月风险信息通报和会商研判制度,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建立欺凌警情“双盯办”制度,由县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疑似学生欺凌警情逐一盯办、跟踪督办,确保每一起涉生案事件依法稳妥处置。
三是抓实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动排查化解学生各类矛盾纠纷。聚焦校园欺凌、暴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从严规范治理,压实监管责任。深化法治安全教育,联合公检法司部门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学法治第一课”等宣传活动,强化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项精准防控举措,全方位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10:19
人民网记者: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往往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我们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法院开展了相关的心理辅导工作。请问自治区高院,这项工作目前是针对个案的临时举措,还是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谢谢。

陆洪鸣: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若认为案件情况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对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
在此背景下,2025年5月,自治区高级法院携手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救助项目,该项目旨在免费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或同住成年亲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以消缓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保障项目推进,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制定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程(试行)》。规程中确立了“四大原则”:分别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自愿原则、保密原则、中立原则。规程明确“两大来源”:一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司法救助及信访工作中发现有必要进行心理疏导的;二是妇联、教育部门在接待涉及人民法院所审理案件的来访群众时发现有必要进行心理疏导的。规定“适用情形”为:情绪波动影响诉讼、存在极端行为风险、遭受严重心理创伤及其他必要情形。该项目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提早介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解决心理问题。二是扩大辐射面,帮助家庭摆脱困境。心理疏导救助的受众面除了案涉未成年人之外,还涵盖其他家庭成员。三是预防极端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广西率先在全国省(自治区)级层面出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规程,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践样本。
10:22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妇联组织在提供家庭教育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朱玉红:
感谢记者提问。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自治区妇联聚焦家长监护能力不足、亲情陪伴缺失等突出问题,联动多方力量、做实关爱帮扶。一是做实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填补亲情空白。我们以妇联执委为核心,整合公检法、邮政、医疗等行业系统和社会组织力量,广泛招募6.4万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困境儿童结对,通过常态化走访、开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情感陪伴,精准掌握孩子生活、学习、心理动态,成为儿童身边的“暖心人”。二是做优家庭教育服务,夯实监护人责任。依托全区1.5万所社区、村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八桂家教直通车”“五进五送”活动,培育1400多名家庭教育指导骨干、21万名家庭教育志愿者,帮助家长及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凝聚校家社协同育人合力。三是做深寒暑假关爱服务,筑牢关爱安全网。针对假期监护真空期,2025年以来组织9.3万名志愿者开展2.1万余场关爱服务,累计覆盖未成年人及家长49万多人次,通过“课业辅导+安全科普+素质拓展”的多元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度过安全、充实、快乐的假期。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持续深化以上活动,推动关爱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发展,更好地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10:24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当前在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心理压力方面,教育厅主要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

胡春柳: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聚焦建机制、强师资、优服务、防风险,全力构建规范科学的全链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切实守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重点采取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健全机制阵地,夯实育人基础。强化教育、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动,深化“护校安园”工作,压实属地和学校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搭建校园安全数字化平台,组建心育研究专家团队,培育心理教育名师工作室和特色示范学校。
二是抓实课程育人,强化源头预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分学段开展教学。打造“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心相约》访谈等特色活动,有效提升学生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三是建强师资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按标准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学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加强教师危机干预、心理疏导专项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活力。
四是精准分级干预,凝聚育人合力。建立学生全员筛查、动态建档、分级干预闭环机制。深化家校社医协同,畅通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依托12355、12356等服务平台及家长学校开展科普宣教,构建四位一体育人格局,有效防范化解学生心理风险。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全力守护好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谢谢。
10:28
杨森清:
感谢发布人,现场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发布会前,我们在网络平台发布了预告,广泛收集网友们对本场发布会关心关注的问题。我们从中挑选了1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现在代表网友“十点零五”提问: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在从严惩处、从业禁止及被害人救助方面有哪些更实举措?谢谢。
陆洪鸣:
在从严惩处方面。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区法院从2025年3月以来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专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提出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并判处从业禁止,对引发舆情和社会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取得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2025年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呈下降趋势,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81人,重刑率25.77%,取得明显成效。
在从业禁止方面。为全面落实从业禁止制度,法院在审理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判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2025年以来共判处从业禁止55人。2025年8月,联合教育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协作机制的意见》,规范教职员工从业禁止适用程序及文书模板,建立与教育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优先保护,为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在帮扶救助方面。我们重点在完善判后心理修复和司法救助上下功夫。目前全区法院共有113位心理咨询师参与受害儿童心理修复。通过与团委、妇联、民政部门联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专业机构、司法社工合作,联合自治区妇联、教育厅制定心理疏导工作规程,打造“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的模式,开展柔性司法。同时加强上下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不仅提供经济救助还提供心理帮扶,确保各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我们将继续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协作,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护。谢谢。
10:31
杨森清:
感谢3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发布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