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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出台七项防汛救灾医保应急措施

    来源: 广西云-广西日报 2026-07-1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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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记者从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医保待遇正常享受,该局于当天出台《贵港市防汛救灾期间医疗保障应急措施》,推出七项便民惠民、助力复工复产的医疗保障应急措施,涵盖就医报销绿色通道、医保备案结算流程简化、应急药械供应保障、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多个方面,为防汛救灾期间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措施进一步打通医保报销绿色通道,针对享受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待遇的贵港市参保群众,取消定点医疗机构选点限制;参保人员遇紧急情况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报销;受灾群众异地就医实行“先救治、后备案”,破解汛期通信、交通受阻带来的备案难题。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因灾害导致缴费中断问题,设置4个月补缴宽限期,中断缴费4个月(含)内完成补缴,无需等待待遇生效,缴费当月即可正常享受医保,中断期间相关待遇可追溯报销,政策覆盖全部职工参保人员,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灾缴费压力。

    措施加强了急救药品保障,简化防汛救灾期间急救必需药品采购流程,公立医疗机构可先行采购使用,事后补办备案;非公立医疗机构按原有渠道采购急救药品无需额外备案,全力保障抢险救治用药供给。对受灾群众急救住院费用单独保障,不纳入按病组付费结算,消除医疗机构救治顾虑。同时支持定点医疗机构灵活设置临时救治点,机构在执业地点外增设救治点向辖区医保部门报备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一站式结算、正常报销,提升灾区一线应急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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