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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8月1日起实施

    试点落地南宁、柳州、防城港、钦州、崇左五市

    来源: 广西日报 2026-08-0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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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获悉,8月1日起,广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在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正式实施。这是广西依托区位优势、深化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区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完成新一轮优化升级。

    据了解,本次试点支持审慎合规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办理七项核心便利化业务,涵盖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事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分摊管理、便利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以及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等。

    相较之前全区推广的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新试点呈现三方面突破:业务范围更广,新增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拓宽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便利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以及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四项措施,进一步满足企业多元化跨境贸易结算需求;准入条件更优,放宽五类银企合作年限要求,助力更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初创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银行自主权更大,可依据企业合规情况及业务实需自主确定优质企业名单及适用措施。

    近年来,广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求迫切,大宗商品进口规模日渐增长、面向东盟的新型贸易业态蓬勃发展,对跨境资金结算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广西已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业务110.14亿美元,同比增长46.2%。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政策的实施将大幅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孟振兴 梁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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