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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8283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26〕7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828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26〕7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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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8283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26〕7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效力状态: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8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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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26〕7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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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桂政办发〔2026〕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26〕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财会监督、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服务能力、治理水平和行业公信力,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行业生态

    (一)提升行业服务能力。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融入我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质生产力培育、创新型广西建设等重大任务,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坚持传统审计鉴证与多元化增值服务并重,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服务需求,在财会监督、重大风险防范、财经纪律执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坚实专业支撑。

    (二)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审计”行动,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加快审计作业、质量管理、内部治理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审计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选用安全合规、简便适用的数字化工具,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推行远程审计、大数据审计、智能审计等新型审计模式。依托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加快推进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升级,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统筹行业发展与数据安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审计底稿加密存储、客户信息脱敏处理等制度。规范数字化工具应用与数据处理行为,加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实现创新发展与安全规范协同推进。

    (四)推动行业品牌化与国际化发展。实施本土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培育计划,引导机构通过合并重组、组建合作联盟等方式整合资源、抱团发展,培育壮大本土优质品牌事务所,打造区域标杆服务机构。立足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实际,稳步搭建会计服务交流对接平台,针对性开展东盟经贸政策、营商环境学习交流。逐步深化会计审计执业标准对照研究,稳妥推进行业人才互动交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依规开展东盟涉外财会服务,稳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和涉外服务能力。

    (五)规范行业竞争与服务收费机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服务成本调研及定期发布机制,为科学合理定价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审计收费常态化报备与动态监测分析。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构建与执业工作量、业务风险、服务质量相适配的收费体系,恪守执业诚信底线与成本核算原则,自觉抵制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强化收费异常主体监督检查,从严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持续营造优质优价、公平有序、良性竞争的行业发展生态。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六)健全市场准入与过程监管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防范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及个人承办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整治会计师事务所“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七)完善联合监管、执业检查与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财政、税务、市场监管、证监部门等多部门以及有关行业组织的联合监管机制,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工作制度,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有机结合。依托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健全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动态管控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与“回头看”机制。常态化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机构真实性审核,防范遏制“执业傀儡”机构非法渗透。持续开展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建强自律监督人才队伍,统筹实施全区执业质量检查,加强执业规范指导与技术援助;加强协会自身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大局的水平。

    (八)健全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与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不良执业行为惩戒清单,完善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监管、选聘、招投标等环节中应用,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管理新模式。

    三、推进机构建强

    (九)推动事务所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坚持分类培育,统筹引导全区会计师事务所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支持大型事务所做优做强、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与高端专业供给能力,鼓励前瞻布局可持续信息鉴证、网络安全审计等新兴业态,发挥行业龙头引领作用。引导中小事务所深耕本地市场、聚焦细分领域,着力在跨境财税服务、司法会计、内控管理咨询、财政绩效评价等方面塑造专业优势,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径。健全完善大所带小所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搭建结对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行业帮扶体系,依托优质事务所输出治理经验、质控标准、数字化执业工具及人才培养资源,精准补齐中小事务所发展短板,规范执业流程、提升执业质量,有效缩小行业发展差距,推动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均衡协同发展。

    (十)提升事务所风险抵御能力。积极推进行业职业责任保险覆盖,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投保,健全执业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提升事务所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健全现代治理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合伙人(股东)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明确诚信记录、执业年限、质量责任等硬性条件,健全不合格人员有序强制退出机制。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优化内部分配机制,树立按劳分配、质量优先、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导向,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坚决纠正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

    (十二)强化质量控制与风险管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执业准则,健全业务承接、风险评估、审计实施、项目组复核、合伙人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及责任追究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关键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强化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管控。建立风险清单与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精准识别、有效防范与妥善处置能力。

    (十三)深化党建引领融合发展。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注册会计师行业正确发展方向,严格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党建考核督导机制,以党建压实管理责任。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内部治理、质量管控、风险防控、队伍建设、业务拓展深度融合,切实把党建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管理效能与内生动力。注重从业务骨干、青年人才、优秀合伙人中培育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务所高质量发展。

    四、抓实队伍建设

    (十四)强化职业道德刚性约束。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宣传培训与执行监督,严格落实审计独立性要求,坚持职业道德培育与专业能力建设并重,督促注册会计师恪守职业底线。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纳入从业人员考核、评价、晋级重要依据,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守纪律、讲规矩、重诚信、敢担当的良好行业形象。

    (十五)健全人才全周期管理。规范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工作,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系,丰富培训形式、优化课程内容,重点强化数字化、东盟会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独立性准则等内容培训,提升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十六)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健全从业人员维权援助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增强职业归属感与认同感。建立健全员工聘用管理和权益保障制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薪酬保障机制,防范不恰当薪酬安排影响审计独立性。

    (十七)畅通人才职业发展晋升通道。鼓励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搭建多元职业发展体系,打破单一合伙人晋升模式,增设技术专家、行业研究等专业成长路径,拓宽从业人员发展空间。规范合伙人晋升标准与选拔流程,全面激发从业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十八)培育诚信文化与职业精神。扎实推进行业法治教育与诚信建设,深入挖掘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典型,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守准则的职业风尚,涵养独立客观、严谨尽责的行业职业精神,持续改善行业社会形象。完善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职业道德积分管理方式,常态化开展诚信宣誓、践行诚信公约、选树诚信典型等活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行业氛围。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育诚信执业、担当尽责、团结协作的职业素养,稳步提升执业公信力。

    (十九)构建分层分类人才培养体系。以广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为核心,完善选拔、培养、考核、使用、激励全链条机制,建立高端人才回炉研修制度,构建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后备人才三级梯队,重点打造复合型、专业化、国际化人才队伍。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字化执业能力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智能审计工具应用、数据分析、电子函证等实操能力。

    (二十)加强青年人才与专项人才供给。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青年注册会计师托举工程,建立执业导师制度,加快青年人才成长。聚焦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建立专项人才库,开展定向培养和能力提升,强化专业人才支撑。

    (二十一)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与高校共建会计审计类专业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就业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数字化审计实验室,开展技能竞赛、案例教学、实务导师进校园等活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行业发展链有效衔接。

    五、强化保障措施

    深化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联动协作,强化政策衔接、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协同服务,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功能作用、发展成效及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215号)同时废止。


    2026年10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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