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6078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102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
| 效力状态: | 用户分类: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6-160784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08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6〕102号
2026年09月16日
|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60784 | |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102号 | |
|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 |
| 效力状态: | |
| 用户分类: | |
| 公报期刊: | |
11450000007565768W/2026-160784
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08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6〕102号
2026年09月16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定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保护区更名为“南丹县火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河池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南丹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南丹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二、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本次调整的保护区涉及南丹县县城火慕水库(现为火幕2#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边场水库(现为火幕1#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火幕1#水库、火幕2#水库已合并为火幕水库,调整后的保护区名称更名为南丹县火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南丹县火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火幕2#水库库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全部水域;取水口东面上游695米处的入库干流长度自库尾向上游延伸230米的水域、取水口东南面上游535米处的入库干流长度自库尾向上游延伸205米的水域、取水口西面上游310米处的入库干流长度自库尾向上游延伸230米的水域、取水口西面上游470米处的入库干流长度自库尾向上游延伸205米的水域、火幕河(取水口北面上游590米处)干流长度自库尾向上游延伸300米的水域,宽度为上述各入库河流干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火幕河右岸支流(取水口上游640米处)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195米、火幕河右岸支流(取水口上游735米处)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80米,宽度为上述各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12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火幕2#水库库区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防洪堤坝和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面积:0.59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71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火幕1#水库库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全部水域;火幕1#水库全部入库河流、火幕2#水库除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全部入库河流,宽度为上述各河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火幕1#水库坝首西南面105米处的露天引水渠长度为自火幕1#水库输水隧洞入口向上游延伸17米,宽度为引水渠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39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向外延伸至流域分水岭,但不超过防洪堤坝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13.26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3.65平方公里。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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