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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5405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54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5405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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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54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6〕9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桂政函〔2026〕92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保护区更名为“容县县城杨梅河四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玉林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容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二、调整后的容县县城杨梅河四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本次对容县县城杨梅河下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名称进行调整,杨梅河下烟取水口调整为杨梅河四端取水口,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名称更名为容县县城杨梅河四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其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杨梅河四端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杨梅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092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0.111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203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杨梅河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25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400米至四端电站坝址上游侧。宽度为杨梅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179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4.93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5.11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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