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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4786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478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4786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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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期刊:
    索引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6-1478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桂政函〔2026〕9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效力状态

    用户分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
    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6〕9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桂政函〔2026〕90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定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南宁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调整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马山县百龙滩镇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马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二、调整后的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本次调整马山县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位于南宁市马山县与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的跨界河流红水河河段(以河中线为界),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7.0169平方公里(马山县境3.2187平方公里,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境3.7982平方公里),将其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红水河段水域,宽度为红水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除航道外的整个河道范围。水域面积:0.0807平方公里(马山县境0.0429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0.0378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0.1150平方公里(马山县境0.0589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0.0561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1957平方公里(马山县境0.1018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0.0939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红水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除航道外的整个河道范围。水域面积:0.1965平方公里(马山县境0.1188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0.0777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6.6247平方公里(马山县境2.9981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3.6266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6.8212平方公里(马山县境3.1169平方公里、都安瑶族自治县境3.704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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