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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26〕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6〕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为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提高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增强全社会公共安全韧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应急管理力量。

    到2030年,具有我区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事前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与全国同步基本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安全素养显著提高。

    专栏  “十五五”广西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预期值

    属性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指标,2030年与2025年指标值对比

    2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6%

    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5%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0.9

    预期性指标,“十五五”年均值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3000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0.8%

    二、优化应急治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一)深化应急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议事协调机构在防范应对灾害事故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能。强化“应消一体化”机制落地落实,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规范统一、响应迅速的大应急指挥调度模式,实现全时段接报直调、全灾种增员调派、全覆盖跨区调度。全力推行“队站合一”模式,推进“城区8分钟、郊区15分钟、偏远地区30分钟”应急救援响应圈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二)完善应急指挥协同

    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全面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以实战标准规范各级应急指挥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推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完善“值守+处置”指挥模式和风险联合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应急指挥业务深度融合,一体化完善广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指挥功能。强化“三断”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响应和通信能力,确保灾情信息实时上报、远程会商、可视化指挥不间断。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指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灾情通报、资源共享、应急救援等协同机制,构建央地间、部门间、区域间、军地间、政企间、条块间平时大安全防控和灾时大应急处置的联动格局。

    (三)推动健全法规预案体系

    推动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地方标准,加强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持续推进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应急预案体系“六化”建设,加快制修订新一轮专项应急预案。探索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巨灾情景构建研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基于巨灾情景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评估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方法和标准,大力推广无脚本、实战化、跨区域演练。持续开展“应急使命”系列检验性演习等应急演练,推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预案演练,加强高风险地区防汛、防台风、避震自救、山洪和地质灾害避险、火灾逃生、森林火灾扑救等专项演练。

    (四)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健全新业态、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厘清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全流程考核巡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特殊作业、外包外租等管理。统筹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健全督导制度,制定相关灾害领域职责清单。严格责任追究,健全事故灾害直报制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统计,严厉追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责任。

    三、健全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将安全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全过程。建立城乡规划与建设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在推进平陆运河经济带、北部湾城市群等规划中,深度融入韧性城市建设理念,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标准,推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能有序退出,严禁在平陆运河沿线布局高风险项目。

    严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核关口。重点推进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最严格的安全准入和防控标准,打造全国非煤矿山安全发展标杆。严格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成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任务。完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布局,引导不具备改造提升能力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转型。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

    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自动化,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的淘汰更新力度。通过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扎实推动“三个一批”和“四化”建设。高标准完成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建设任务,完成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大力推进高危工艺企业“两减两提一新”,深化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对标改造提升。

    (二)增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构建全域风险监测感知网络,依托“数字广西”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数智化转型。整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海事等部门数据资源,构建覆盖全区、多网融合、智能协同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一张网”。

    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矿山、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力度。推动高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实时联网,完善分级监测预警响应机制,确保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保持100%,推动监测数据联网率、异常预警处置闭环率达到100%。

    加强桥梁、高速公路、隧道、地下管廊安全运行监测,结合韧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风险综合监测,实施城市给排水、供电、燃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金属冶炼、涉粉涉氨、有限空间等)、渔业船舶、新能源储能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成效。对道路交通、高层建筑火灾、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对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落实“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

    推动矿山集中地区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动态评估,实施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建立园区安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落实“一园一策”管控措施,推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监控、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基础

    全面推广广西企业安全发展项目,统筹抓实全区宣贯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项目运行机制,深化企业全员参与、自查自改,推动合理化建议落地,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双向提升。以高危行业企业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联动跨行业部门,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企业安全发展项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从“他律”向“自律”转型。升级完善广西企业安全发展项目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支持。

    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加强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培育一批安全管理规范、技术装备先进的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规范安全生产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健全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权责清晰化。推进精准规范严格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与行政强制措施使用,强化信用监管与行刑衔接。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入职培训、年度复训,完善执法人员激励保障政策。配备补充执法车辆、个体防护装备、制式服装及调查取证装备,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与执法现代化水平。

    四、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提升极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完善海域、沿海、沿边、沿江以及边远山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在龙州、那坡等县布设雷达观测设施,升级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市级水文应急监测队伍建设,加密优化雨水情监测站网布局,强化北斗卫星通信备份能力,提高“三断”等极端条件下水文监测和信息报送能力。进一步优化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完善预报预警、监测预警、现地预警多阶段递进式预警体系。打造包含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无人机巡护集群、视频监测系统及地面感知网络的森林火灾立体监测体系。构建陆海空立体地震观测网络,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北部湾海域、重大工程及关键金属矿区、边境地区的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智能化、自动化运行体系,推进新改扩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加强平陆运河沿线地质灾害常态化监测预警。开展海洋灾害(风暴潮、海浪、海啸)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升级改造,健全海洋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和拓展面向公众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产品传播网络。

    (二)增强自然灾害主动预防能力

    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岩溶滞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风险区、江河沿岸低洼易涝区、城镇易涝积水点等区域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救援力量前置。推进南宁等地区构建城市洪涝模型,持续加强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开展岩溶内涝重点区域精细化调查,建立隐患点与风险区动态数据库。深化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化广西森林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直达基层网格员。实施广西大震震源和重要断裂带地震构造环境探查,推进南宁、北海、玉林、百色等城市活断层探测及北部湾城市群、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区域精细化探查,构建韧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持续推进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加强100个地质灾害重点和次重点防治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完成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常态化更新海洋灾害风险基础调查数据。

    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和直达基层第一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推动基层制定实操化的转移避险方案,提升基层避险转移、先期处置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基层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建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实施常态化培训,加强灾害现场灾情采集获取、灾害损失评估、人员安全防护等相关装备配备。

    (三)统筹自然灾害工程治理

    加强重点涝区防洪排涝与水资源调度配套工程建设,完善协同调度机制。实施城市内河清淤疏浚整治,对岩溶内涝开展“一点一策”综合治理,疏通排水通道,充分挖掘利用地下储水空间。强化森林火灾防治重点区域治理,加快建设以水灭火设施、防火道路及生物隔离带。分类分批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实施北部湾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情景构建与地震灾害评估工程。分批次对在册隐患点、稳定性差的突发性灾害点、风险等级高和极高风险区(村屯)进行治理,加强切坡建房综合整治。强化海洋灾害工程治理,提升海上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夯实综合减灾救灾基础

    进一步加强我区应对极端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广西应对极端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动态更新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推进普查数据与评估结果深度应用。2028年底前完成马山、三江等7个县(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创建5—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推进村(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到2030年底,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供应网,健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弹性机制。统筹推进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和应急语言服务。统筹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加强灾情统计报送,规范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流程,优化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灾害转移安置工作。

    五、壮大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多元协同救援格局

    (一)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优化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加强消防救援装备配备,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快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全面推进南宁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建设,新建支队机关及下属各大队的永久营房与配套设施。加快中国广西救援队建设,按照联合国重型救援队国际能力测评标准,组建300人规模的救援队伍,2027年底前通过联合国国际救援队伍分级(IEC)测评认证,提升区域应急救援能力。

    (二)建优专业救援队伍

    全面推动市级逐步建立50人以上、县级逐步建立4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成为常年备勤、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乡镇(街道)“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培育交通、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保障队伍。

    推动桂林、来宾航空护林场站建设,推动中马海陆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建设。建强用好北部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推动化工园区和大型企业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化学安全防御设施,并与周边地区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联动机制。

    分类分级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与能力建设标准,立足抢大险、救大灾实战需求,加大通用、大型新质救援装备和灾害中高风险、多灾易灾地区应急装备配备,加强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小快轻智”装备配备。积极探索无人机、直升机等低空经济装备在应急巡检、物资投送、救援侦察中的实战应用,构建空地一体化的立体救援网络。

    (三)建实八桂应急社区响应队伍

    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明确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队长且每支队伍总人数不低于15人,广泛吸纳村(社区)管理人员、青壮年居民及片区民警等力量。逐步为全区队伍配发统一队旗、标志服及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队员基本防护和应急处置需求,优先向多灾易灾地区配备物资装备。探索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集体经济建立积分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相应补助。

    (四)建好社会应急力量

    持续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分类分级测评,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建好一批具有专业特色、适应救援需要的社会应急骨干队伍。完善社会应急力量与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交流协作,促进经验互鉴、资源共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应急救援合力。

    六、强化科技信息化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新质战斗力

    (一)提升应急管理数智化水平

    统筹推动应急行业数据集建设和数据资源利用,构建覆盖应急林火监测、应急预案、应急政策管理等领域的广西应急高质量数据集。进一步升级完善广西应急管理“一张图”,融合气象、水文、地质、交通等多维动态信息,深度集成物联网前端感知与人工智能分析模型,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全过程“一图统揽、一图调度、一图决策”。实施应急管理装备创新发展行动,推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应用。对接国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建立本地区推广应用机制。

    (二)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应用

    对接“久安”系列大模型,推动大模型与本地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强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现场救援、监管执法、社会动员等重点领域智能化应用。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应用中试平台建设,开展场景化适配验证与应用测试。实施“人工智能+”等专项行动,挖掘安全应急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推进灾害现场态势智能评估、应急指挥智能辅助决策、物资需求智能预测与储备等重点领域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聚焦重大危险源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特殊作业管理与园区管控等典型场景智能化应用,推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和智能化转型。

    (三)强化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提升各级应急指挥部信息化水平,建成集语音、视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网络化、智能化指挥决策中枢。构建“主备互补、天地一体、分级保障”的双冗余或多冗余应急指挥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370兆赫兹语音指挥通信网建设和应用。建设移动地震通信网络系统,提升震情感知与通信保障联动能力。对接国家应急通信无人机指挥调度平台,完善本级应用与支撑能力。县、乡镇(街道)预置保底通信终端和具备充电功能的小型卫星站。在灾害风险地区、沟道出口处、河道沿线及汇流区行政村,预置或配备卫星通信终端、370兆赫兹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四)加强科研创新能力

    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学科,通过应急领域人工智能教科产融合基地培养实用型人才。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科学考察与调查,推动重特大灾害事故致灾机理研究取得突破。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构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协同科技创新工作格局。完善政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机制,深化应急管理联合创新体系建设。

    七、建实要素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共建共治水平

    (一)加快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建立干部队伍建设专业目录,统筹用好公务员考录、遴选等方式,拓宽选人渠道,重点引进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专业人才。选优配强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持续支持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办学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矿山、化工、冶金、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全面建成14个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点,深化人工智能考评辅助系统应用。建强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持续推进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推动专业应急救援人员依法取得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

    (二)深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依托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深入开展“桂在安全”应急科普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强应急管理宣传舆论阵地,办好《安全生产与监督》杂志,用好《中国应急管理报》广西记者站。推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加大事故灾害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健全舆情应对预案,提升舆情处置与舆论引导水平。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和基层成功避险案例。建设多媒体融合、协同联动的应急管理融媒体系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应急科普场馆和体验基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科普宣传。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面、提标、增效,实现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鼓励其他非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信用体系联动机制,督促承保机构足额使用事故预防服务费用,规范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全面推广“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力争实现全覆盖,构建“人身+住房+财产”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完善定期会商、防灾防损、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培育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强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执业行为。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对企业进行动态评估,实施差异化监管,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导向。

    (四)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和产业发展

    深化应急、消防、地震等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并维护中国(广西)—东盟应急管理合作与发展大会平台,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职业教育出海。持续推进与越南边境省、东盟国家友好城市间的应急管理合作交流,提升区域城市灾害综合治理水平。支持安全应急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建设特色应急产业集聚区。

    八、保障措施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规划任务及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加强资金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在应急救援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向我区倾斜。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适时开展规划实施定期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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