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关于开展第三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的通知》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褒扬慈善典型,弘扬慈善文化,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八桂慈善奖是广西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本届八桂慈善奖表彰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在广西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志愿服务队等非法人爱心团队、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本届八桂慈善奖共设置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慈善组织奖等五类主奖项以及提名奖。其中,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各不超过5个,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慈善组织奖原则上各不超过10个,提名奖原则上不超过60个。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向获奖者颁发奖杯和证书。
通知明确,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曾经获得中华慈善奖或者八桂慈善奖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慈善组织奖的,原则上不再参评第三届八桂慈善奖相同奖项;如在表彰周期内又作出新的重大贡献的,可以参评。曾经获得中华慈善奖或者八桂慈善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的,在表彰周期内继续保持捐赠的可以重复参评。(何明华 安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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