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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关于推动社会化展会活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2026-08-17 15:4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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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动社会化展会活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立足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规范社会化展会办展行为、培育会展产业生态为重点,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社会化展会提质增效,增强会展服务实体经济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支撑作用。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会展业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的重要桥梁,在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开放合作、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区社会化展会活动发展迅速,展会规模持续扩大,办展质量逐步提升。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违规冠名、虚假宣传等行业乱象,制约了我区会展业的健康发展。202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深入清理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工作方案》,对深入清理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作出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社会化办展行为,充分释放展会经济动能,服务我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商务厅立足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借鉴上海、厦门等会展经济发达城市做法,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动社会化展会活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共15条举措,从明确社会化展会活动举办基本条件、培育壮大社会化展会活动产业生态、完善社会化展会活动全链条规范体系等方面规范发展社会化展会。

    (一)明确社会化展会活动举办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展会举办主体和名称使用,要求不得违规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家级、国际性称谓,确需使用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拟冠名东盟等涉外字样的展会,要求核查办展资质、参展范围、境外合作内容、东盟参展资源真实性等。明确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展会活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二)培育壮大社会化展会活动产业生态。通过培育社会化展会知名品牌、做大做强社会化专业展会、支持社会化展会经济发展、深化社会化展会国际合作、引进和培育社会化展会服务企业、加大社会化展会活动资源支持力度等正向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化展会活动影响力,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社会化展会活动全链条规范体系。从强化展前规范管理、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展中联合执法、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加大数据监测力度、做好总结评估等6个方面完善社会化展会活动全过程管理,压实各方管理责任,健全综合监管与风险防控机制。

    三、主要创新与亮点

    《若干措施》作为会展领域的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主要有三方面创新点:一是聚焦源头规范,筑牢社会化展会办展底线。从办展主体、名称规范、计划管理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厘清办展主体边界,压实市场主体自主办展责任;统一展会名称管理标准,涉外经济技术展冠名“中国”等字样按商务部规定报批备案,对冠以东盟、东盟各国名称及“广西”等地域名称的展会实行分级分层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举办展会活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提前掌握全年办展底数,从源头减少无序办展、违规办展问题。二是聚焦培育赋能,激活社会化展会发展动能。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扶持壮大会展经济。做强汽车、家居、动漫等成熟社会化展会,鼓励细分领域打造 “小而精” 特色展会;深化展会与文旅、消费联动,打造商旅文融合展会项目;拓宽国际合作渠道,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全方位赋能社会化展会做大做强。三是聚焦全程管控,织密社会化展会监管体系。构建多部门协同管理体系,实施展前、展中、展后闭环监管,实现办展全过程可管可控。展前压实属地与行业管理责任;展中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展后要求主办单位及时做好数据报送和总结评估。严格规范展会全流程宣传行为,要求办展主体坚守客观真实宣传底线,严禁发布虚假夸大、不实造势类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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