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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申请方式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按照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市、区)级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发放育儿补贴资金。育儿补贴按年度发放,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上一季度经资格审核确认人员的育儿补贴。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3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补贴对象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育儿补贴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最多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对于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婴幼儿,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发放,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应发补贴月数计算。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一)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再生育:有子女死亡或者经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夫妻双方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边境县(市、区)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一)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二)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请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主汝机榆公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注: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首次申请后,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

    育儿补贴按照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市、区)级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可通过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

    1.线上申请。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通过“智桂通”平台、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进行在线申请。申领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个人页,提供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或银行卡号(如申领人或补贴对象在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中已有指定银行卡,则填写该指定银行卡信息)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2.线下申请。

    (1)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婴幼儿,育儿补贴由机构统一申领。申领人需前往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特殊情形,如人脸识别不能通过、无通讯设备、不会线上操作等。申领人需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线下个案核实相关工作。

    (三)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发放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方式。

    1.线上依托“智桂通”平台、微信和支付宝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

    2.线下可通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婴幼儿,育儿补贴由机构统一申领,前往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特殊情形,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育儿补贴按年度发放,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补贴申请优化审核流程,线上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即可取消纸质材料,实行承诺制,申请信息经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但尚未完成户籍登记的情况。

    1.申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申领。

    2.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3.申领人需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申领人户口籍首页,以及可判定申领人与婴幼儿抚养关系的材料。

    育儿补贴申领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育儿补贴”小程序咨询电话板块,选择婴幼儿户籍所在地对应乡镇(街道),拨打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

    问题1:哪些人可以领取育儿补贴?

    答: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3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问题2:育儿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每孩每年3600元。

    问题3:四孩及以上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育儿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四孩及以上可以申领育儿补贴。

    问题4:育儿补贴什么时候要提出申请?

    答:(一)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二)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且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题5:错过育儿补贴申请时间可以补领吗?

    答: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补贴,不能补领。符合条件的次年可按规定继续申请。

    问题6:育儿补贴由谁来申领?

    答: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二)婴幼儿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缺失监护能力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

    问题7:申请育儿补贴之前需要办好哪些事项?

    答:申请育儿补贴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户口簿》相关材料,因此要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