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证明”换领“医师资格证书”的注意事项
2026-05-09 10: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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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完成医师资格信息补录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证明”的申请人,可以带上“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小2寸照片到广西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换领医师资格证书。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号508室
联系电话:0771-2802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