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热点问题——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6-08-04 11:00
来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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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业务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一)卖方原贷款类型:区直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或区直中心合作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买方新贷款类型:区直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贷款房产范围:位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权利限制(除原贷款抵押外),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二手房。

